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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拍卖行业管理
广州首个《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出台
出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7-09-26 00:00:00

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广州市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推进破解执行难。

2017年1月起,《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一些法院开始在执行过程对涉案标的物进行网络拍卖的探索。这种由法院和网络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具有公开、透明、零佣金等优势,可最大限度地保障竞买人和当事人权益。但如果拍品缺乏专业的宣传、推介、展示,竞拍参与人员范围不广,且要求全额付款,许多有意者无法参加竞拍,则无法实现拍品变现效果最大化。在当前案多人少的背景下,法院工作人员从事宣传、推介、展示等较为繁琐的司法辅助工作,也将占用处理执行案件实体问题的时间,甚至影响案件的执行效率。

为有效提升司法网络拍卖拍品的成交率和实现标的物变现效果最大化,同时让法官集中精力于案件的执行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南沙法院党组召集执行干警多次研究讨论,尝试引进广州产权交易所作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负责司法网络拍卖的辅助性工作。同时,为了规范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流程和规则,南沙法院率先制定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及其派驻人员的条件,提供辅助工作的内容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统计,今年5月起,南沙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已成功拍出12件拍品,变现执行财产2228.8678万元,溢价率达到了38.85%。“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辅助”的模式大大提高了拍卖效率,也得到竞买人和当事人的称许。

司法辅助机构派驻人员将承担展示、推介、接受咨询等辅助工作。介绍拍品的视频和照片将制作更为精良,更全面、清晰展示拍品;同时,专人负责接受咨询,竞买人可以对拍品有更清晰的了解。

为最大程度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避免侵害竞买人权益、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在司法辅助机关派驻人员的协助下,法院拍卖公告除了公示基本交易信息外,还对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信息进行公示

根据最高院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传统拍卖模式,对于只有一个竞买人的情况,拍卖结果效力存疑。网络司法拍卖更加遵循程序合法、效率优先的原则。在只有一个竞买人的情况下,只要拍卖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在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情况下,竞拍交易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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