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东城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辖区某公司涉嫌开展文物拍卖活动。接到举报后,东城工商分局高度重视,于8月18日对该公司展开调查。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为一家文化艺术产业公司,其租用某画院场地准备开展一场艺术品竞买会。现场摆放有图录若干份,图录上标注有预展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18日,竞买时间:2017年8月19日下午1点40。并写有“敬请买家注意”,规定了七项相关内容。图录上的竞买品也不乏一些古代、近代、现代知名人士作品。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发现其不具备拍卖经营资质。执法人员指出,“敬请买家注意”规定的七项内容实际构成拍卖的交易形式,应取得拍卖许可方能开展相关活动。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商家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无证拍卖活动。
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商家展示字画的宣传图录中,部分字画标注有诸如“海外回流”、“拍自荣宝斋某期”等字样。执法人员对现场宣传图录、字画作品等进行拍照取证,待文物部门鉴定是否为文物后,再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