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以前,四川省法院将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诉讼资产价值最大化。
传统司法拍卖受众面窄,信息覆盖面及公众知晓度不高,容易滋生围标、串标甚至腐败问题。拍卖信息公开度越高、拍卖参与程度越高,利益输送的概率就越低,网上拍卖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
2015年,四川省法院启用统一对外委托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立起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工作流程,规范对外委托拍卖案件的各个环节;各级法院对一些重大、敏感的评估、拍卖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同级检察机关参与机构选择、评估勘验、拍卖现场监督指导;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泸州、巴中等地法院探索在淘宝网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改革试点,打破了财产竞买的地域限制,最大限度减少低估贱卖、串标围标等现象。
四川省法院实行拍卖机构主导的“互联网与现场同步竞价”司法拍卖模式和“互联网+”自主拍卖模式。两种模式都是借助于网络平台进行拍卖,使用的交易平台是集“企业参与、行业运行、网络竞价、共同参与、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
选择委托专业拍卖机构一律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同时要加强对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按操作程序选择机构和确定第三方平台,严禁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各级法院要公开所有机构和第三方平台的选择程序,及时协助机构解决在评估和拍卖阶段遇到的障碍。选择受托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和变相指定受托机构,不得在选机构过程中暗示当事人进行机构选择,除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外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选机构范围。机构选择必须在法院内固定场所或科技法庭进行,选择过程必须采用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
四川省法院将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拍卖工作流程。